每個人都會有私心,那為什麼有的人表現出來時,會被討厭,有的卻不會討厭反而大受歡迎或是被坦然接受呢?
「一切都是因為愛啊!」
這個說法真是籠統。不過大致上是這樣沒錯。並非父母之愛,男女之愛,朋友之愛這麼簡單的說法。而是個人特質表現出來的,就是讓人討厭不了的「愛」。
那個人特質表現為什麼讓人愛而討厭不起來?
因為潛意識與顯意識整合的很好,兩邊幾乎沒有相左的信念存在。所以就算存有私心時,也不會表現出「心虛」,有心虛,做事就怪怪的,自己覺得怪怪的,別人就覺得你怪怪的。再者,潛意識與大我的距離越近,表現的行為也越接近源頭的意識希望我們表現的樣子,那麼行為就越符合大眾的「所有利益」。這樣的人,就算是「私心」,也不太可能被討厭啊。
後記與友人對談:
某人說話讓我覺得不爽,為啥呢?
他有A信念,讓你聽了他說的話覺得不舒服。是因為妳也有類似的信念或是妳有信念跟他的A信念引起共鳴。然後妳就不舒服。
因為妳的頭腦知道這個信念不是事實。但是妳的潛意識認為這個信念是事實。
妳的潛意識與意識不一致+他說出來了=妳不爽。
如果妳的潛意識與意識一致,那她說啥,妳都知道不是事實。不是事實的東西,就是他搞錯了,他搞錯了,我幹嘛生氣?我不會帶情緒。
我不帶情緒跟他講他搞錯了,那麼他也不會生氣。
因為不會引起共鳴。
所以簡單來說,是因為妳帶有的信念與他的話引起共鳴才會引起妳的不舒服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